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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推荐5篇)

发布于2025-04-14 09:06,全文约 3419 字

篇1:破产清算工资怎样算,破产清算财产的缘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工资怎么算

破产清算工资的计算由破产清算组在整理完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制作了破产清算方案,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通过,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清算财产的原因有哪些

破产清算财产的原因包括: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主要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3.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提醒: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破产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破产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的原则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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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实用十篇)

发布于2025-04-13 06:43,全文约 6498 字

篇1:遗嘱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一、遗嘱继承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1、遗嘱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长时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且前述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赠的时效

1、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很大一种情况是将自己的遗产交给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这叫做遗赠,接受遗赠的人,必须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才可以。

2、如果遗嘱当中存在着遗赠给他人财物条款的话,那么受遗赠人应当在法律的规定时间之内表示自己到底是接受遗赠还是不接受,这个时间法律规定为两个月。

3、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受遗赠人选择接受遗产,还是不接受遗赠,都必须做出明确地表示,如果到了两个月还没有做出表示的话,意思就是自己放弃了遗赠,如果之后再想获得这份遗产的话,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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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关有权使用双规?(热门7篇)

发布于2025-04-07 07:55,全文约 3630 字

篇1:哪些机关有权使用双规?

根据中央纪委的“7号文件”规定,适用双规的条件是:

(1)凡“双规”对象必须是党员。

(2)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B、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C、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3)主体是县处级及以上纪检机关上才能实施双规。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使用双规的机关职能是县处级及以上纪检机关,在“7号文件”实施后,企、事业单位和部属高校不得使用“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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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汇集三篇】

发布于2025-04-04 16:23,全文约 1898 字

篇1:在医疗期病人的工资发放标准是甚么,医疗期满消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一、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如下所示: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

二、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是什么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第2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再结合《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这个期间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提示: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而病假是休假的一种,它跟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相对应。《劳动法》第51条及第62条赋予了劳动者休婚假、丧假、产假的权利,但不是所有的休假期间,都是不得不雇用的期间。例如在婚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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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也能继承遗产(热门15篇)

发布于2025-04-03 13:10,全文约 13155 字

篇1:遗产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和法学吧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交通驾驶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遗产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遗产继承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遗产公证的申请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继承不做公证可以吗,怎么规定

房产继承不做公证可以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继承的,应当提供本人与被继承人身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等材料,且并未要求办理公证,但被继承人生前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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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期间、期日(精选18篇)

发布于2025-04-02 18:10,全文约 17596 字

篇1: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法律如何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法律如何规定,大家和法学吧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法律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交通事故的伤害导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鉴定概念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指对于某些专业性问题的,由交警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活动。通常有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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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范围是什么样的呢?精彩3篇

发布于2025-04-01 16:52,全文约 1956 字

篇1:遗嘱继承的范围是什么样的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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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如何支付?热门五篇

发布于2025-04-01 05:18,全文约 3333 字

篇1:公司解散产假工资公司还要支付吗

一、公司解散产假工资公司还要支付吗

产假工资是属于女职工的福利待遇,公司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解散清算的,公司在支付产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产假工资的规定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公司解散清算的,女职工产假工资是属于债权,公司需要支付产假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产假工资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学吧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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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合同的对价合集3篇

发布于2025-03-30 05:44,全文约 2325 字

篇1: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样的

关于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样的的问题,我们的律师团队始终秉持着正直、公正、诚信的原则,为每一个客户提供尽心尽力的服务。法学吧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样的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法律规定印花税的范围包括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劳务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五。劳务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等合同,可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来贴花。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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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期限合同?(推荐七篇)

发布于2025-03-29 10:10,全文约 8613 字

篇1: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附期限合效力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附期限合同的生效终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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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风险?【实用11篇】

发布于2025-03-29 09:35,全文约 8896 字

篇1:签订购销合同要注意甚么,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签订购销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一、签订购销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购销合同要注意如下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二、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可能会有如下法律风险:

1.产品、货物交付的法律风险

对供方企业而言,实践中因为送货单、购销单等等销货凭证未能记载清楚货物、产品数量、规格、金额、销货日期等等信息或货物签收人混乱,权限不明,以致事后在发生结算纠纷时遭致否认,导致损失。

2.款项交付的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货款的支付在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的风险有:现金交付引发的支付风险;货款的支付方应对方要求将货款汇给第三方引发的风险;付款方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引发的风险。三、购销合同可以约定格式条款吗

购销合同可以约定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提醒,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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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方法【热门7篇】

发布于2025-03-28 23:27,全文约 5232 字

篇1:亲子鉴定有哪些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改变,大家对性生活的看法也比原来开放很多,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不是自已的,会去做亲子鉴定,那么亲子鉴定有哪些方法呢?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1、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2、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3、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4、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以上是法学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亲子鉴定有哪些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有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到法学吧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儿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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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精品12篇】

发布于2025-03-28 08:40,全文约 9161 字

篇1: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时效多长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时效多长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家和法学吧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时效多长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多久报警有效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在三天之内报警有效,但是具体的时间长短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颁布。并且报案之后并不代表就一定会受理,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来确定,确实存在的,那么就会受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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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汇编十篇)

发布于2025-03-28 05:34,全文约 6698 字

篇1:可进行保险的家庭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可以进行家庭财产保险的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家禽;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写明属于被保险人代管和人管的财产,只要存放在保险单上写明的地点内,都可向投保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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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能代理?【11篇】

发布于2025-03-27 20:52,全文约 8809 字

篇1:租用他人资质从事专利代理是违法行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是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中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通过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二)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不符合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名义招揽业务;

(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被撤销或者吊销后,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名义招揽业务。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地域的限制。

3、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10年。

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此处应当注意的是:是否被授予专利权;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专利权的缴费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是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中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学吧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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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国内外养老保险(精彩16篇)

发布于2025-03-27 01:23,全文约 14573 字

篇1:自谋职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自谋职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分为五档,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再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即可。

一档:社保平均工资60%;

二档:社保平均工资70%;

三档:社保平均工资80%;

四档:社保平均工资90%;

五档:社保平均工资100%。

以上五档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其中一档后,再按照养老保险费比例20%缴费即可,其中8%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2%。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最低缴费金额:单位缴纳585.58元,个人缴纳26.56元。

2、缴费基数:缴费上限2318元,缴费下限3082元。

3、有员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缴纳19%的员工缴纳8%。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缴纳4392.48元,个人缴纳1849.44元。

5、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缴费比例: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93年灵活就业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本地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基数中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393元/月。缴费比例为6%,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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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代位求偿11篇

发布于2025-03-26 23:32,全文约 19765 字

篇1:银行存款利息怎么算哪些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银行存款利息怎么算

银行存款利率按:实际存入时间*银行存款利率*本金来计算。

利息按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实际存入天数*日利率*本金、月利息、年利息等等。

如果银行一年的活期存款利率为2.5%,在银行存1万元一年的利息为:1万元*0.025*10000=250元。

哪些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即一人一半。以下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购买的保险

婚后夫妻无论是为自己买保险,还是为对方买保险,都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仍在缴费

虽然保险是在婚前购买的,但由于婚姻事实仍在支付中,如果离婚期间支付的保费需要退还一半给另一方。

3、婚前购买理财保险,婚后获得收入

因为保险产生的收益是婚后,这属于婚后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人贷打联系人电话审核吗

人人贷款会打电话审核,通常是借款人自己的电话。在以下情况下,人人贷款会打电话给联系人进行审核:

1、不能与借款人本人取得联系的,将拨打联系人电话。

2.在审核抽查时,工作人员会随机抽查部分借款人的联系方式,核实借款人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3、借款人信息填写不准确,工作人员需要打电话给联系人核实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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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特点(精品10篇)

发布于2025-03-26 21:23,全文约 8021 字

篇1:同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相比,仲裁时效有什么特点

从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仲裁时效具有以下特点:

一、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仲裁时效可以延长、中止或中断。其中包括(一)当事人由于客观障碍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可以延长,(二)在仲裁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此后,从中止仲裁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起算;(三)仲裁时效因提起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申请仲裁超过时效期的,若当事人仍自愿履行责任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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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外继承?精选16篇

发布于2025-03-26 09:16,全文约 17199 字

篇1: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在我国境内的,适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无人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死者生前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或个体工商业者,城镇无业居民等的,应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或个体工商业者,城镇无业居民等的,如其遗留的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应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城镇或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村民的,其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人的遗产,应当归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在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时,应当妥善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

1、有关清偿死者的债务问题。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取得无人继承遗产的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应当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责任,其所清偿的债务应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实际价值的部分不再清偿,死者的债务清偿后如有剩余,才可由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取得。

2、有关继承人之外的人分得适当遗产。最高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指出,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据此,在处理无人继承遗产时,如遇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当酌情分给他们适当份额的遗产,有剩余的才可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在我国境内的,适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学吧网进行法律咨询。

法学吧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学吧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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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时效?(推荐9篇)

发布于2025-03-26 07:24,全文约 6974 字

篇1:欠薪劳动仲裁时效

一、欠薪劳动仲裁时效

1、欠薪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如果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劳动保障部门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上不能合理的解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一般仲裁费用在200块至300块之内,劳动者胜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全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所得的报酬之外另加劳动所得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如果对于法院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法院的仲裁结论书之后的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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